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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自控儀表安裝工(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2-28 19:06:06 查看人數:68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自控儀表安裝工

      第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自控儀表安裝工

      1. 儀表安裝就位后,必須立即緊固基礎螺栓,防止傾倒。在多臺儀表盤安裝就位時,手指不得放在連接處。嚴禁在儀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

      2 用開孔鋸開孔時,盤后不得有人靠近。在高處安裝孔板時,不得坐在管子上開孔和鋸管。嚴禁在已充介質及帶壓力的管道上開孔。

      3 在放電纜時,支架必須穩固,轉動應靈活,防止脫杠和傾倒。木筒上的釘子必須拔掉或打彎。在轉彎處操作人員應站在外側。

      4 校驗用的交直流電源及電壓等級應明確標注。電氣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0mω。

      5 使用油浴設備,自動溫度調節器應正常可靠,加熱溫度不得超過所用油的燃點,加熱時嚴禁打開上蓋。

      6 氣源電壓應與被校儀表相符。氣動儀表的調校,一般不應采用乳膠管,防止爆裂。儀表(尤其是分析儀表)的調校應按照說明書進行。

      7 單管、u型管壓力計等,應妥善保管,水銀表面應用水或甘油等介質密封,嚴防揮發。

      8 使水銀校驗儀表,應在專用的工作室內進行,工作室應通風良好,盛水銀容器應蓋嚴,散落的水銀應及時清掃處理,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

      9 試車前應對儀表進行二次調校及系統試驗,并應對信號、聯鎖裝置進行通電試驗。

      10 儀表安裝竣工后,根據有關規程和設計要求,檢查合格后,方可聯動試車。全部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試車合格后,未經批準,嚴禁隨意動用。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木工

      1.一 般 規 定

      1.1高處作業時,材料碼放必須平穩整齊。

      1.2使用的工具不得亂放。地面作業時應隨時放入工具箱,高處作業應放入工具袋內。

      1.3作業時使用的鐵釘,不得含在嘴中。

      1.4作業前應檢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無松動、斷裂等,手持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應試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時戴絕緣手套。

      1.5使用手據時,鋸條必須調緊適度,下班時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時鋸條突然爆斷傷人。

      1.6成品、半成品、木材應堆放整齊,不得任意亂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內,木材碼放高度不超過1.2m為宜。

      1.7木工作業場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須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場清。

      1.8用火必須事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監護。

      2.橫板安裝與拆除

      2.1模板安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模板、支撐等構件是否符合要求,鋼模板有無嚴重銹蝕或變形,木模板及支撐材質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場地必須平整夯實,并同時排除現場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業高度在2m和2m以上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4) 操作人員登高必須走人行梯道,嚴禁利用模板支撐攀登上下,不得在墻頂、獨立梁及其他高處狹窄而無防護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頂撐必須設牢固的拉桿,不得與門窗等不牢靠和臨時物件相連接。模板安裝過程中,不得間歇,柱頭、搭頭、立柱頂撐、拉桿等必須安裝牢固成整體后,作業人員才允許離開。

      (6) 基礎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裝,必須檢查基坑土壁邊坡的穩定狀況,基坑上口邊沿1m以內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內運送模板構件時,嚴禁拋擲。使用溜槽或起重機械運送,下方操作人員必須遠離危險區域。

      (7) 組裝立柱模板時,四周必須設牢固支撐,如柱模在6m以上,應將幾個柱模連成整體。支設獨立梁模應搭設臨進操作平臺,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側模。

      2.1模板拆除應遵守下列規定:

      (1) 拆模必須滿足拆模時所需混凝土強度,經工程技術領導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響工程質量。

      (2) 拆模的順序和方法。應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順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撐;在拆除用小鋼模板支撐的頂板模板時,嚴禁將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動的模板,必須一次連續拆除完,方可停歇,嚴禁留下不安全隱患。

      (3) 拆模作業時,必須設警戒區,嚴禁下方有人進入。拆模作業人員必須站在平穩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穩墜落。

      (4) 嚴禁用吊車直接吊除沒有撬松動的模板,吊運大型整體模板時必須拴結牢固,且吊點平衡,吊裝、運大鋼模時必須用卡環連接,就位后必須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環。

      (5) 拆除電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時,下層必須支搭安全網等可靠防墜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撐等材料,必須邊拆、邊清、邊運、邊碼垛。樓層高處拆下的材料,嚴禁向下拋擲。

      3.門 窗 安 裝

      3.1安裝二層樓以上外墻門窗扇時,外防護應齊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工具應隨手放進工具袋內。

      3.2立門窗時必須將木楔背緊,作業時不得1人獨立操作,不得碰觸臨時電線。

      3.3操作地點的雜物,工作完畢后,必須清理干凈運至指定地點,集中堆放。

      4.構 件 安 裝

      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應設防滑板梯,系好保險繩,穿軟底防滑鞋,檐口處應按規定設安全防護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操作人員移動時,不得直立著在屋面上行走,嚴禁背向檐口邊倒退。

      4.2釘房檐板應站在腳手架上,嚴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4.3在沒有望板的輕型屋面上安裝石棉瓦等,應在屋架下弦支設水平安全網。

      4.4拼裝屋架應在地面進行,經工程技術人員檢查,確認合格,才允許吊裝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須及時安裝有脊檁、拉桿或臨時支撐,以防傾倒。

      4.5吊運屋架及構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須事先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才準使用。綁扎屋架及構件材料必須牢固穩定。安裝屋架時,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4.6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確因操作需要,必須在大楞上鋪設通行腳手板。

      5.木 工 機 械

      5.1使用木工機械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操作人員應經培訓,熟悉使用的機械設備構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關使用、維修、保養的安全操作知識。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電工排除。

      (2) 作業前應試機,各部件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開機前必須將機械周圍及腳下作業區的雜物清理干凈,必要時應在作業區鋪墊板。

      (3) 作業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業人員長發不得外露,女工必須戴工作帽。

      (4) 機械運轉過程中出現故障時,必須立即停機、切斷電源。

      (5) 鏈條、齒輪和皮帶等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6) 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嚴禁使用倒順開關。

      (7) 清理機械臺面上的刨花、木屑,嚴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臺機械應掛機械負責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業后必須拉閘,箱門鎖好。

      5.2使用平刨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必須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

      (2) 刨料時應保持身體平衡,雙手操作。刨大面時,手應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時,手指應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過1.5mm。進料速度應均勻,嚴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長度小于40cm時,應用壓板或壓棍推進。厚度小于1.5cm,長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舊料時必須先將鐵釘、泥砂等清除干凈。遇節疤、戧茬時應減慢送料速度,嚴禁手按節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時,進料速度應配合一致。當木料前端越過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員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時,上手操作人員應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員不得猛拉

      (7) 。換刀片前必須拉閘斷電、并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8) 同一臺平刨機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須一致,刀架與刀必須匹配,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緊固刀片的螺釘應相嵌入槽內,且距離刀前不得小于10mm。

      5.3使用壓刨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二人操作,必須配合一致,接送料應站在機械的一側,操作人員不得戴手套。

      (2) 進料必須平直,發現木料走偏或卡住,應停機降低臺面,調正木料。遇節疤應減慢送料速度。送料時手指必須與滾筒保持20cm以上距離。接料時,必須待料出臺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長度小于前后滾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壓刨機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時進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過3mm。

      (5) 清理臺面雜物時必須停機(停穩)、斷電,用木棒進行清理。

      5.4使用圓盤鋸(包括吊截鋸)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圓盤鋸必須裝設分料器,鋸片上方應有防護罩和滴水設備。開料鋸與截料鋸不得混用。

      (2) 作業前應檢查鋸片不得有裂紋,不得連續缺齒,螺絲必須擰緊。

      (3) 必須緊貼靠尺送料,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疤應慢推。必須待出料超過鋸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應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鉤。嚴禁鋸小于50cm長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機調正后再鋸,不得猛力推進或拉出。

      (6) 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應用水冷卻,直徑60cm以上的鋸片工作時應噴水冷卻。

      (7) 必須隨時清除鋸臺面上的遺料,保持鋸臺整潔。清除遺料時,嚴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鋸末及調整部件,必須先拉閘斷電,待機械停止運轉后方可進行。

      (8) 嚴禁使用木棒或木塊制動鋸片的方法停機。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

      1. 機械停放的地面應平整堅實。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 作業前應伸出全部支腿,撐腳下必須墊方木。調整機體水平度,無荷載時水準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定器。

      3. 調整支腿作業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將已伸出的臂桿縮回并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

      4. 作業中變幅應平穩,嚴禁猛起猛落臂桿。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作業時,必須遵守本規程30.1.6的規定。

      5. 伸縮臂式起重機在伸縮臂桿時,應按規定順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放吊鉤。當限位器發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臂桿縮回時,仰角不宜過小。

      6. 作業時,臂桿仰角必須符合說明書的規定。伸縮式臂桿伸出后,出現前節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伸出長度時,必須經過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

      7. 作業中出現支腿沉陷、起重機傾斜等情況時,必須立即放下吊物,經調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作業。

      8. 在進行裝卸作業時,運輸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吊物不得從運輸車駕駛室上方通過。

      9. 兩臺起重機抬吊作業時,兩臺性能應相近,單機載荷不得大于額定起重量的80%。

      10. 輪胎式起重機需短距離帶載行走時,途徑的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規定,吊物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并必須緩慢行駛。嚴禁帶載長距離行駛。

      11. 行駛前,必須收回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保持中速,避免緊急制動。通過鐵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時,必須減速慢行。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護。

      12. 行駛時,在底盤走臺上嚴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機通過臨時性橋梁(管溝)等構筑物前,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地面電纜時應鋪設木板保護。通過時不得在上面轉彎。

      14. 作業后,伸縮臂式起重機的臂桿應全部縮回、放妥,并掛好吊鉤。桁架式臂桿起重機應將臂桿轉至起重機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間。各機構的制動器必須制動牢固,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1. 為便于在執行本規程條文明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

      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按……執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定)”。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電焊工

      1.一 般 規 定

      1. 1金屬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

      1. 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系安全帶。

      1. 3電焊作業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 4雨、雪、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

      1. 5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向作業。

      1. 6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1. 7焊接曾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應根據介質進行多次置換及清洗,并打開所有孔口,經檢測確認安全方可施焊。

      1. 8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程和搶救方法。

      1. 9焊接銅、鋁、鉛、鋅合金金屬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作業。在有害介質場所進行焊接時,應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

      1. 10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1. 11焊接時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1. 12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

      (1) 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2) 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

      (3) 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4) 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5) 更換保險裝置時。

      (6) 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場時。

      1. 13高處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2) 必須在作業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護。必須清除作業點下方區域易燃、易爆物品。

      (3) 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

      (4) 焊工必須站在穩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焊機必須放置平穩、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1. 14操作時嚴禁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1. 15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1. 16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1. 17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1. 18清除焊渣時應佩戴防護眼鏡或面罩。焊條頭應集中堆放。

      1. 19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2.電 焊 設 備

      2. 1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濕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2. 2電焊機使用前,必須檢查絕緣及接線情況,接線部分必須使用絕緣膠布纏嚴,不得腐蝕、受潮及松動。

      2. 3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電源開關、自動斷電裝置。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大于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不大于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 4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 5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電焊機使用規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于1mω。

      2. 6電焊機內部應保持清潔。定期吹凈塵土。清掃時必須切斷電源。

      2. 7電焊機啟動后,必須空載運行一段時間。調節焊接電流及極性開關應在空載下進行。直流焊機空載電壓不得超過90v,交流焊機空載電壓不得超過80v。

      2. 8使用交流電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多臺焊機接線時三相負載應平衡,初級線上必須有開關及熔斷保護器。

      (2) 電焊機應絕緣良好。焊接變壓器的一次線圈繞組與二次線圈繞組之間、繞組與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mω。

      (3) 電焊機的工作負荷應依照設計規定,不得超載運行。作業中應經常檢查電焊機的溫升,超過a級60℃、b級80℃時必須停止運轉。

      2. 9使用硅整流電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使用硅整流電焊機時,必須開啟風扇,運轉中應無異響,電壓表指示值應正常。

      (2) 應經常清潔硅整流器及各部件,清潔工作必須在停機斷電后進行。

      2. 10使用氬弧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工作前應檢查管路,氣管、水管不得受壓、泄漏。

      (2) 氬氣減壓閥、管接頭不得沾有油脂。安裝后應試驗,管路應無障礙、不漏氣。

      (3) 水冷型焊機冷卻水應保持清潔,焊接中水流量應正常,嚴禁斷水施焊。

      (4) 高頻氬弧焊機,必須保證高頻防護裝置良好,不得發生短路。

      (5) 更換鎢極時,必須切斷電源。磨削鎢極必須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來的粉塵應及時清除。釷、鈰鎢極必須放置在密閉的鉛盒內保存,不得隨身攜帶。

      (6) 氬氣瓶內氬氣不得用完,應保留98~226kkpa。氬氣瓶應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7) 作業后切斷電源,關閉水源和氣源。焊接人員必須及時脫去工作服,清洗手臉和外露的皮膚。

      2. 11使用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作業前預熱15min,開氣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瓶嘴的側面。

      (2) 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端的電壓不得高于36v。

      (3) 二氧化碳氣瓶應放在陰涼處,不得靠近熱源。最高溫度不得超過30℃,并應放置牢靠。

      (4) 作業前應進行檢查,焊絲的進給機構、電源的連接部分、二氧化碳氣體的供應系統以及冷卻水循環系統均應符合要求。

      2. 12使用埋弧自動、半自動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作業前應進行檢查,送線滾輪的溝槽及齒紋應完好,滾輪、導電嘴(塊)必須接觸良好,減速箱油槽中的潤滑油應充量合格。

      (2) 軟管式送絲機構的軟管槽孔應保持清潔,定期吹洗。

      2. 13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于更換焊條。

      (2) 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性能應良好。

      (3) 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4) 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常保持清潔。

      (5) 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6) 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7) 焊接電纜接頭應采用銅導體,且接觸良好,安裝牢固可靠。

      3.不 銹 鋼 焊 接

      3.1不銹鋼焊接的焊工除應具備電焊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外,還必須熟練地掌握氬弧焊接、等離子切割、不銹鋼酸洗鈍化等方面的安全防護和安全操作技能。

      3.2使用直流焊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操作前應檢查焊機外殼的接地保護、一次電源線接線柱的絕緣、防護罩、電壓表、電流表的接線、焊機旋轉方向與機身指示標志和接線螺栓等均合格、齊全、靈敏、牢固方可操作。

      (2) 焊機應墊平、放穩。多臺焊機在一起應留有間距500mm以上,必須一機一閘,一次電源線不得大于5m。

      (3) 旋轉直流弧焊機應有補償器和“起動”、“運轉”、“停止”的標記。合閘前應確認手柄是否在“停止”位置上。起動時,辨別轉子是否旋轉,旋轉正常再將手柄扳到“運轉”位置。焊接時突然停電,必須立即將手柄扳到“停止”位置。

      (4) 不銹鋼焊接采用“反接極”,即工件接負極。如焊機正負標記不清或轉換鈕與標記不符,必須用萬能表測量出正負極性,確認后方可操作。

      (5) 不銹鋼焊條藥皮易脫落,停機前必須將焊條頭取下或將焊機把掛好,嚴禁亂放。

      3. 3一般不銹鋼設備用于貯存或輸送有腐蝕性、有毒性的液體或氣體物質,不得在帶壓運行中的不銹鋼容器或管道上施焊。不得借用設備管道做焊接導線。

      3. 4焊接或修理貯存過化學物品或有毒物質的容器或管道,必須采取蒸氣清掃、蘇打水清洗等措施。置換后,經檢測分析合格,打開孔口或注滿水再進行焊接。嚴禁盲目動火。

      3. 5不銹鋼的制作和焊接過程中,焊前對坡口的修整和焊縫的清根使用砂輪打磨時,必須檢查砂輪片和緊固,確認安全可靠,戴上護目鏡后,方可打磨。

      3. 6在容器內或室內焊接時,必須有良好的通風換氣措施或戴焊接專用的防塵面罩。

      3. 7氬弧焊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手工鎢極氬弧焊接不銹鋼,電源采用直流正接,工件接正,鎢極接負。

      (2) 用交流鎢極氬弧焊機焊接不銹鋼,應采用高頻為穩弧措施,將焊槍和焊接導線用金屬紡織線進行屏蔽。預防高頻電磁場對握焊槍和焊線雙手的刺激。

      (3) 手工氬弧焊的操作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扣齊鈕扣、穿絕緣鞋、戴柔軟的皮手套。在容器內施焊應戴送風式頭盔、送風式口罩或防毒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

      (4) 氬弧焊操作場所應有良好自然通風或用換氣裝置將有害氣體和煙塵及時排出,確保操作現場空氣流通。操作人員應位于上風處。并應采取間歇作業法。

      (5) 凡患有中樞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植物神經功能紊亂、活動性的肺結核、肺氣腫、精神病或神經官能癥者,不宜從事氬弧焊不銹鋼焊接作業。

      (6) 打磨釷鎢極棒時,必須配戴防塵口罩和眼鏡。接觸釷鎢極棒的手應及時清洗。釷鎢極棒不得亂放,應存放在有蓋的鉛盒內,并設專人負責保管。

      3. 8不銹鋼焊工酸洗和鈍化應遵守以下規定:

      (1) 不銹鋼酸洗鈍化使用不

      銹鋼絲刷子刷焊縫時,應由里向外推刷子,不得來回刷。從事不銹鋼酸洗時,必須穿防酸工作服、戴口罩、防護眼鏡、乳膠手套和膠鞋。

      (2) 凡患有呼吸系統疾病者,不宜從事酸洗操作。

      (3) 化學物品,特別是氫氟酸必須妥善保管,必須有嚴格領用手續。

      (4) 酸洗鈍化后的廢液必須經專門處理,嚴禁亂倒。

      3. 9不銹鋼等金屬在用等離子切割過程中,必須遵守氬弧焊接的安全操作規定。焊接時由于電弧作用所傳導的高溫,使有色金屬受熱膨脹,當電弧停止時,不得立即去查看焊縫。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前言

      1.建筑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生產班組(隊)在接受生產任務時,應同時組織班組(隊)全體人員聽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講解,凡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低或未向全體作業人員講解,班組(隊)有權拒絕接受任務,并提出意見。

      3.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

      3.1電工作業;

      3.2鍋爐司爐和壓力容器作業;

      3.3起重機械作業;

      3.4金屬焊接(含氣割)作業;

      3.5金屬無損檢測作業;

      3.6建筑登高架設作業;

      3.7單位內行駛機動車輛駕駛作業。

      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獲得《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明,向本市勞動安全監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后,方準獨立進行特種作業操作。學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監護人的指導下操作,嚴禁無證作業。

      4.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首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5.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和具有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6.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作業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作業。

      8建筑施工工人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制度,不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9.班組(隊)長,每日上班前,必須召集所轄班組(隊)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和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安全狀況及本班組(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知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記錄。

      10.班組(隊)長和班組(隊)專(兼)職安全員必須每日上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解決,嚴禁冒險作業。作業過程中應巡視檢查,隨時糾正違章行為,解決新的不安全隱患;下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火是否熄滅,施工垃圾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料凈場地清,確認無誤,方可離開現場。

      11.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頦帶;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著裝要整齊;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m以上(含2m)]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擲物料,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12.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運輸設備上。

      13.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4.上班作業前應認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護身欄、擋腳板、立網是否齊全、牢固;腳手板是否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有無探頭板和空隙。

      15.六級以上強風和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和起重吊裝作業。

      16作業中出現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組織撤離危險區域,報告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

      17.腳手架未經驗收合格前嚴禁上架子作業。

      18.在溝、槽、坑內作業必須經常檢查溝、槽、坑壁的穩定狀況,上下溝、槽、坑必須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現場用火,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吸煙到吸煙室。

      20.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與監督檢查。

      21.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領導,搶救傷員,保護現場。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石工

      1.用鐵錘剔鑿石塊(料)時,必須先檢查鐵錘有無破裂。錘柄應用彈性的木桿制成;錘柄與錘頭必須安裝牢固。

      2.鑿擊或加工石塊時,應精神集中,作業時應戴防護鏡,嚴禁兩人面對面操作。

      3.不得在陡坡、槽、坑、溝邊沿、墻頂、腳手架上和妨礙道路安全等場所進行石塊鑿擊作業。

      4.搬運石料要拿穩放牢,繩索工具要牢固。工人抬運時,應互相配合、動作協調一致;用車輛或筐子運石料時不得裝得太滿;運石料的車輛前后距離;在平道上不應小于2m,坡道上不應小于10m。

      5.往槽、坑、溝內運石料時,應用溜槽或吊運,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堆放石料必須距槽、坑、溝邊沿1m以外。

      6.在腳手架上進行砌石作業時,應經常檢查架子的穩定狀況,堆放石料不得超過腳手架的規定荷載重量,且不得將石板斜靠在護欄上。工作完畢,必須將腳手架上的石渣碎片清掃干凈。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混凝土工

      1. 材 料 運 輸

      1.1搬運袋裝水泥時,必須逐層從上往下階梯式搬運,嚴禁從下抽拿。存放水泥時,必須壓碴碼放,并不得碼放過高(一般不超過10袋為宜)。水泥袋碼放不得靠近墻壁。

      1.2使用手推車運料,向攪拌機料斗內倒砂石時,應設擋掩,不得撒把倒料;運送混凝土時,裝運混凝土量應低于車廂5~10cm。不得搶跑,空車應讓重車;并及時清掃遺撒落地材料,保持現場環境整潔。

      1.3垂直運輸使用井架、龍門架、外用電梯運送混凝土時,車把不得超出吊盤(籠)以外,車輪擋掩,穩起穩落;用塔吊運送混凝土時,小車必須焊有牢固吊環,吊點不得少于4個,并保持車身平衡;使用專用吊斗時吊環應牢固可靠,吊索具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要求。

      2.混 凝 土 澆 灌

      2.1澆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節間必須連接牢靠,操作部位應設護身欄桿,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幫上操作。

      2.2澆灌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應搭設操作平臺,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不得直接在鋼筋上踩踏、行走。

      2.3澆灌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灌圈梁、雨篷、陽臺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2.4使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時,應由2人以上人員牽引布料桿。管道接頭、安全閥、管架等必須安裝牢固,輸送前應試送,檢修時必須卸壓。

      2.5預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應嚴密牢固。

      2.6混凝土振搗器使用前必須經電工檢驗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插座插頭應完好無損,電源線不得破皮漏電;操作者必須穿絕緣鞋(膠鞋),戴絕緣手套。

      3.混 凝 土 養 護

      3.1使用覆蓋物養護混凝土時,預留孔洞必須按規定設牢固蓋板或圍欄,并設安全標志。

      3.2使用電熱法養護應設警示牌、圍欄,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養護區域。

      3.3用軟管澆水養護時,應將水管接頭連接牢固,移動皮管不得猛拽,不得倒行拉移皮管。

      3.4蒸汽養護、操作和冬施測溫人員,不得在混凝土養護坑(池)邊沿站立和行走。應注意腳下孔洞與磕絆物等。

      3.5覆蓋物養護材料使用完畢后,必須及時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規程用詞說明摘自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2000

      1. 為便于在執行本規程條文明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

      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按……執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定)”。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鍋爐管道安裝工

      1.散裝鍋爐安裝

      1. 1鍋爐基礎放線時,應將鍋爐房內的雜物清理干凈。所有的坑、洞、預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安全防護蓋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邊必須設兩道牢固的護身欄桿,中間掛水平安全網。

      1. 2鍋爐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的架設,應遵守本規程暫設電工4.2.2條的規定。

      1. 3鍋爐安裝施工用的照明,應不超過36v安全電壓;鍋筒應使用不超12v的低壓照明。

      1. 4設備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裝牢固。拆箱的箱板應邊拆、邊清、邊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1. 5安裝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臺,應由架子工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搭設。并經交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臺進料一側的防護欄桿應及時恢復。平臺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設備部件,嚴禁超負荷使用。

      1. 6鍋爐本體吊裝受力點應牢固可靠。錨點嚴禁拴在磚柱、磚墻或其他不穩固的構筑物上。

      1. 7吊裝時必須遵守本規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和信號指揮的規定。兩臺卷揚機起吊一個部件時,兩臺轉速必須同步一致,嚴禁用兩臺噸位不等、轉速、轉距不一致的卷揚機動起吊一個部件或一臺設備。

      1. 8安裝鍋爐鋼架橫梁時,操作人員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手不得扶在橫梁的頂端。在橫梁與立柱未焊牢之前,嚴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橫梁安裝好后,中間應掛設安全網。鍋爐鋼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嚴禁顛倒工序。

      1. 9鍋爐的對流管退火:化鉛鍋應設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和防護眼鏡;嚴禁將潮濕鉛塊放入鉛鍋內。鋼管退火,應先將退火的管頭烘干再插入鉛鍋內,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員腳應加鞋蓋。

      1. 10鍋爐本體的聯臺、護身欄、爬梯和扶手,必須隨鍋爐的安裝同步進行。

      1. 11脹管時,鍋筒外應設專人監護,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拉閘斷電。往鍋筒內送風時,嚴禁用無防護罩的排風扇代替軸流風機。

      1. 12焊工焊接鍋爐鋼架時,必須遵守本規程焊工的有關規定。電焊機的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其他金屬結構或鋼管腳手架代替回路。

      1. 13螺旋出渣機做冷態試車和爐排試運轉時,必須有暫設電工配合進行。

      1. 14電氣控制設備、省煤器、液壓傳動裝置、鼓引風、軟化水等設備安裝,必須按照分項施工工藝標準中安全規定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執行,嚴禁違章作業。

      1. 15安裝機電設備試運轉時,必須會同有關人員共同進行,不得擅自開動。大型設備試運轉應聽從專人指揮,不得任意改變或減少操作步驟。

      2.快裝鍋爐安裝

      2. 1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2. 2鍋爐及附屬設備在水平運輸或吊裝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以起重工為主,并執行本規程起重工有關規定。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吊裝作業區。

      2. 3土法吊裝使用三木搭時,三木搭構造必須有足夠的受力強度,穩固可靠,應用鋼絲繩掛倒鏈,嚴禁使用8號鉛絲代替。

      2. 4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照明的電壓應遵守本規程4.3.4的規定。

      2. 5操作時使用人字梯(折梯)時,遵守本規程15.0.3的規定。

      3.管 道 安 裝

      3. 1管材運輸,應清理道路上的障礙物。汽車運輸必須有起重工或裝卸工配合;手推車運輸必須將管子綁扎牢固,裝卸時起落一致;用滾杠運輸不得用手直接調整滾杠,管子滾動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處運管時,應遵守本規程塔式起重機有關規定。管材堆放應放穩放牢,不得亂堆亂放。

      3. 2管材的除銹和刷漆,應在安裝之前進行。鋸斷管材時,應將管材夾在管子壓力鉗中,不得用平口虎鉗;管材應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輪鋸斷管材時,壓力應均勻,不得用力過猛,操作人員應站在砂輪片旋轉方向的側面。

      3. 3鏟管材破口、磨口、剔飛刺、敲焊渣時,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對面嚴禁有人。

      3. 4煨管時,鋼絲繩在管上應綁孔牢固,操作人員不得站在鋼絲繩的里側或隨意跨越鋼絲繩。地錨和別管用的樁子必須牢固。

      3. 5管道吹洗時,排出口應設專人監護。在吹洗和試驗過程中,不得進行安裝或檢修。

      3. 6熬瀝青時,應遵守本規程14.2的規定。

      3. 7安裝立管時,在開啟管子的預留洞口的鋼筋網或安全防護蓋板前應向總承包單位提出申請,辦理洞口使用交結手續后,方可拆除。操作完畢應將預留洞口安全防護蓋板恢復好,蓋嚴蓋牢。

      3. 8安裝冷卻塔立管時,上端與冷卻塔連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蘭蓋,必須焊好后再同冷卻塔塑料法蘭盤連接。在安裝立管施焊前,必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看火,備好消防器材,井道孔洞應用水澆濕石棉布堵嚴,嚴禁火星掉到下一層。

      3. 9地溝或潮濕場所安裝管道,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電焊把線嚴禁裸露和破損。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電焊)手套。

      3.1 0管道串動和對口時,動作要協調,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處。

      3. 11室外供熱管道安裝,管溝土方施工應遵守本規程5.2的規定。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水磨石工

      1.預制水磨石使用砂輪鋸等手持電動工具前,必須進行檢查安全防護設施及漏電保護器,應齊全,靈敏有效。

      2.使用井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垂直運輸預制板材時,小推車裝板高度不得超過車廂,前后輪應加擋掩,卸料平臺上人員嚴禁向井內探頭。

      3.預制水磨石板應堆放整齊穩定,高度適宜,裝卸時應穩拿穩放。

      4.安裝樓梯預制板時,樓梯的梯段邊及休息平臺必須搭設護身欄,旋轉式樓梯必須按規定搭設安全網。

      5.現制水磨石地面及墻裙作業時,清掃地面的垃圾雜物,嚴禁由窗口、陽臺等處往外拋扔。

      6.夜間施工或陰暗處作業時,必須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照明。

      7.水磨石機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膠靴。

      8.水磨石的磨石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污染水源,必須經沉淀后排出或回收利用。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鉚工

      1.一 般 規 定

      1. 1金屬構件、鋼板、型鋼、卷管等材料或制品,應分別按規定位置碼放整齊,鋼板之間嚴禁用磚塊、石塊當墊木。碼放不宜過高。卷管的停放應擋好三角木或用道木“打掩”。用撬棍時應選好力點,保持身體平衡,移動或滾動物件時前方嚴禁站人。

      1. 2組裝工作平臺,必須接地良好,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ω,施工作業點臨時照明電壓不得大于36v。熱加工作業點距氧氣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應不小于10m。大型結構附近與吊裝作業區,不得放置氧氣和乙炔等壓力瓶罐。

      1. 3在轉胎(滾動臺)上組對容器應防止容器從轉胎上滾落。滾動輪(主動輪和被動輪)兩側應水平,拼裝罐體中心垂直線與兩輪中心夾角不得小于35℃,工件轉動線速度,不得超過3m/min。

      1. 4鉚工吊裝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吊裝用的鋼絲繩應經常檢查,發現芯油擠出,必須及時更換匹配的鋼絲繩,應防水泡、高溫和電弧擊傷及電流灼熱退火,嚴禁接觸有腐蝕性的化學物質。

      (2) 鋼絲繩承載時應舒展,不得扭結、搭壓或變形。套索不得沾泥或鐵屑及金屬顆粒。吊裝或捆扎重物時,必須受力均勻,鋼材棱角必須加保護墊。

      (3) 用后的鋼絲繩套索,必須懸掛在架子上,重盤繩應放在墊好的木板上。

      (4) 吊裝作業前必須嚴格檢查繩索、鏈掌、卸扣、卡(夾)具、銷軸、卡體母材等。發現裂紋、開焊、壓扁變形等缺陷,嚴禁使用。

      (5) 針對吊裝物的形體,合理選擇捆綁位置和方法,重心要低,捆綁要牢,確保平衡。吊裝前應先進行試吊合格,方可正式吊裝。

      (6) 掛鉤、脫鉤應戴手套。往鉤上掛或脫鉤時應持繩套下端,往重物上掛或脫鉤時應持繩套上端。重物捆綁不牢,不得起吊。多人操作必須由專人指揮。

      (7) 吊運行程半徑下面不得有人,并應避開障礙物。吊裝接近吊具滿負荷時,必須設專人檢查抱閘。吊裝易燃、易爆或避震的物件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

      (8) 吊運必須與電線、電纜保持安全距離,并應躲避有“防火”、“防爆”標志的物件。大型設備吊裝必須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執行。

      1. 5安裝鉚工使用的支架、掛架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架上不得放置零散鐵件,嚴禁攀登、跨越護身欄和隨意拆改。

      1. 6在架上作業時,應穿絕緣、防滑鞋,配合焊接作業應戴防護鏡。

      2.鉚工專用或常用工具

      2. 1操作使用的大錘或手錘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操作前根據工作需要,選用錘的大小,檢查錘頭、錘柄的安裝是否牢固,錘頭有無裂紋、翻邊、油污和其他雜物。作業時嚴禁戴手套。

      (2) 打錘時必須注意周圍人員及其他設備安全,注意避開障礙物、拖繩及臨時電線等。

      (3) 兩人以上打錘及撐鉗,人不得站在大錘運動平面內。操作時應精神集中,不得搶打、亂打。

      (4) 熱加工用錘,要勤沾水,預防錘柄松動。兩人或多人操作要配合一致,步子穩、撤錘快、躲步準確。打錘時,錘與工件要平、實,不得斜擊。

      2. 2操作使用的風鏟、電鏟或手鏟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操作使用風鏟(鑿)應檢查送風管,接口應牢固,閥門良好,鏟頭有裂紋不得使用。操作時應及時清理毛刺。更換鏟頭必須口向下,嚴禁面對風槍口。

      (2) 使用電鏟前,必須由電工檢測設備的絕緣,電纜線不得有接頭。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2. 3操作使用的磁力鉆,操作前必須由電工檢測電源線的絕緣和設備的接地保護等完好,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操作時不得戴手套,鉆頭和工件必須保持垂直。嚴禁手直接接觸鐵屑。

      2. 4操作使用卷板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操作前應檢查機器的潤滑情況,電氣控制靈敏有效,接地良好,一切正常,啟動空載試運行后,才允許投入卷板。

      (2) 停機后插入工件找正放穩,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卷板兩側,嚴禁站在鋼板上,手要離開。滾圓中不宜用拼板,隨板測量必須停機。

      (3) 鋼板卷到尾端應留有余量。卷大弧度半成品,待到端頭時,卷板機兩側不準人員停留,必要時須有卷弧胎架,以便板材端出輥落在物架上。

      (4) 卷圓管對口,機工和鉚工必須聽從統一口令;用撬棍撬板時,卷管機嚴禁卷動,待板口撬平后再慢慢卷動將管口對平、點焊。“倒頭體”出管一邊,應留有足夠的場地,以便卷管形成后順利倒頭脫機,吊離卷管機。卷大直徑筒體,必須用吊具配合。

      2. 5操作龍門切(剪)板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1) 首先應檢查刀架上是否有其他工件,并清理干凈。開機后先空載運行,檢查機聲、壓料器、刀架上下均勻運轉正常,方可操作。

      (2) 剪料間隙根據工件要求進行調整后,方可入料。入料時嚴禁掀開安全護欄。剪板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鋼板放置平穩,對好線并發出信號后,才允許開機剪板。上剪未復位不可送料,手嚴禁伸入剪刀下方。

      (3) 剪大料時,機后應加適當托架,防止板材滑出。剪板機后嚴禁行人通過。

      (4) 剪板機不可超負荷作業,剪板厚度不得超過本機額定厚度。壓不到的窄鋼板,嚴禁剪切。

      2. 6操作刨邊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操作前應檢查電氣及限位控制、機床油泵供油系統和小車行走正常,小車行走軌道不得有障礙物。空車運行數次正常后,方可緊固刀具,上料操作。

      (2) 吊裝大型板材入料時應平穩,不得碰撞機身和護欄。板料放在機架工作面上,應由人工推動入料,專人校定加工尺寸,手動壓緊絲扣。工件必須卡牢,待液壓壓緊頭達到額定壓力時,重新緊固手動絲杠,應緊固一致均衡。所用墊板要統一平整,不得用帶毛刺或變形的墊板。

      (3) 二人操作必須分工明確,相互照應,協調一致,統一操作程序,小車行程的自動控制,應根據工件的長短來核實。對大工件的加工不得超過機械性能和走刀的最大限度。雙向刀架軸必須靈活可靠。

      (4) 清掃鐵屑要有專用工具,清除軌道內刨屑必須停車。機床行走時不準變速,調速必須停機。

      2. 7操作使用吊裝卡具、夾具應經常檢查焊縫處及銷軸、開口銷等部位。嚴禁隨意鉆孔和使用變形的吊鉤或卡具、夾具。嚴禁在卡具、夾具上烘烤過熱或焊接降低卡具、夾具的強度。

      2. 8操作使用平板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1) 經常檢查各傳動部位,及時添加潤滑油。針對工料板厚度緩慢逐漸地調整平板間隙。

      (2) 平板時操作人員應在兩則,板上必須清理干凈,不得有浮動雜物,嚴禁在板上站人。

      (3) 平較長大的鋼板應放在平板托架上,并用吊車配合操作

      (4) 。操作時必須精神集中,協同一致,預防托架滾輪或滾杠擠手。

      2. 9調直機安裝要平穩,并應設置保護接地。操作時機器運轉正常方可入料調直,被調的型鋼應放平穩,移動被調工料時手放在外側,頂具應有手柄,機輪應有安全防護罩。調直時要逐步進頂頭,不得猛進。

      3.內浮盤拱頂鋼油罐氣頂倒裝法對接施工

      3.1氣頂施工安全裝置應有:送風裝置、脹圈捶板裝置、平衡裝置、測壓裝置、密封裝置和排風裝置等。

      3. 2罐底焊完后,必須及時接好罐的保護接地線。罐內的中心燈塔電源線為金屬管全封閉的輸電纜線。燈塔頂端上設保護傘蓋,下設燈臺和開關。電氣設備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

      3. 3脹圈的安裝必須用千斤頂頂緊。千斤頂應放在安全掛盒內,與脹圈頂緊,形成整體。脹圈刀把板嚴禁只焊同一側,嚴禁刀把板用千斤頂緊固脹圈時搓掉。

      3. 4氣升前,必須明確指揮信號和各崗位人員分工。操作人員應撐握氣升中可能出現的故障及預防處理的措施。

      3..5起升前應分別計算出浮升各圈壁板的理論風壓,浮升時做好實際穩壓風壓及起升風壓記錄。同時對各裝置進行檢查確認無誤,指揮員給罐內發出起升信號,待罐內返回各就各位的起升信號后,才允許啟動風機送風。

      3. 6氣升前風機必須經試運轉方可使用,活口處倒鏈進行往復松緊實驗,確保松緊靈活。電氣控制部分的保險與風機必須匹配,確保氣升過程中的安全操作。

      3. 7起升過程中罐內外的操作人員必須密切注意限位和平衡裝置的工作情況,同時對各種密封裝置經常檢查、調整。罐外人員應嚴密觀察罐體平衡。出現不平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3. 8第一圈板起升應分兩次進行。當升到1/2~2/3高度時應減少風量,穩住風壓,將浮起部分固定住,然后停止風機,待罐內人員將平衡裝置接好,向外發出信號后,方可啟動風機,將罐升到規定高度。

      3. 9起升到預定位置時應穩壓,對接線應符合要求,間隙一致,確認無誤后,方可點焊,點焊完畢即停止風機運行。

      3. 10第二圈板的起升可一次進行到規定高度,但每層壁板在起升過程中應穩壓三次,測出穩壓數據,確保對口時穩壓精確可靠。

      3. 11活口倒鏈拉緊時要緩慢,不得猛拉。發現不嚴密時,應檢查其他部位情況,嚴禁使勁拉倒鏈。

      3. 12安裝時氣升用的機具必須事先檢查、維護。平衡裝置的倒輪及鋼絲繩應牢固可靠,鋼絲繩走向必須正確,限位拉桿、限位角鐵焊接必須符合要求。

      3. 13罐體起升時,罐內人員不得立于脹圈和起升壁板下面。起升時必須專人統一指揮,專人把守風門,其他人員必須聽從指揮,認真操作。

      3. 14氣升時罐內人員應檢查平衡裝置的運轉和密封膠皮的工作狀況。嚴禁在運轉中用手去掏掉入地板內的膠皮。

      3. 15高處作業安裝,零部件、工具必須用繩索工具袋傳遞,嚴禁拋擲。交叉作業上下應呼應。

      3. 16操作過程中遇停機或斷電,必須立即關閉風機進風調節擋板,使氣罐緩慢下降。

      4.球形貯罐施工

      4. 1操作中必須對入罐電源線、焊機把線、液化氣加熱輸送膠管、氧氣和乙炔氣膠管加護套或支架保護,對入罐電源線加屏蔽套管。

      4. 2操作人員進入罐內必須佩戴防塵口罩,穿絕緣隔熱防滑鞋,戴防護鏡。在有害氣體和煙塵大及溫度高的環境操作,應輪班作業或工間休息。在罐內作業必須兩人以上。

      4. 3球殼板組裝應遵守以下規定:

      (1) 胎具制作要牢固。進出球罐應走固定的爬梯。

      (2) 組裝的工裝卡具、工具和材料應放穩,嚴禁高處拋物。

      (3) 對臨時焊接部位應認真檢查,發現缺陷必須及時通知焊工補焊。

      (4) 焊前預熱采用的石油液化氣,必須設專人管理。液化氣出口必須裝減壓閥,每個燃燒器應編號,燃燒氣點火應由專人負責,必須先點火、后開氣。罐內施焊時應專人進行安全監護,遇特殊情況及時進行救護。

      (5) 球罐組裝后應及時裝好排塵通風裝置,并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6) 球罐焊接使用的腳手架,必須遵守腳手架搭設的

      有關規定。

      4. 4球殼的吊裝應遵守以下規定:

      (1) 球殼板排板、翻身、復驗,吊裝前應檢查吊索具(卡具、吊耳、繩索、卡環等)無變形、無損傷。嚴禁使用單根吊裝。

      (2) 中環帶與立柱吊裝時,立柱就位后必須及時用纜風繩(拖拉繩)穩固。吊裝作業時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4. 5球罐組裝后,必須立即按規定做好防雷接地保護。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自控儀表安裝工(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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